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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今年力爭重污染天氣“清零”——明確空氣質量優良率達百分之八十左右
為推進上海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確保打贏藍天保衛戰,上海市生態環境局近日印發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計劃,明確上海市今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目標,即PM2.5年均濃度穩定達標,并力爭進一步下降,各區PM2.5年均濃度達到或優于去年,空氣質量優良率(AQI)達到80%左右,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工作計劃還明確了上海市今年大氣污染治理重點工作任務。
深化工業源大氣污染治理,強化移動源執法監管。據上海市生態環境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為實現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目標,首先要鞏固深化工業源大氣污染治理。今年,上海市將開展新一輪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深化治理,深入查補短板,強化源頭防控、落實全過程管理,鞏固上一輪VOCs綜合治理成效。年底前完成全市20%重點VOCs排放企業深化治理工作。
同時,重點強化移動源執法監管。這位負責人表示,按照國家要求,上海城市車輛(公交車、郵政車、環衛車)提前實施重型柴油車國六排放標準,并力爭全面提前實施重型柴油車國六b排放標準。在生產、銷售環節加強對新生產機動車環保達標監管。加快推進國五及以上重型柴油車安裝遠程在線監控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年底前累計建成10個機動車排氣遙感監測點位。嚴格落實國三柴油貨車擴大限行和配套報廢補貼政策,加大推進國三柴油車淘汰力度,力爭年內淘汰國三柴油車不少于2萬輛。強化新生產銷售發動機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管理。
持續做好面源大氣污染防治,深化長三角大氣聯防聯控。“深化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也是今年的重點工作之一。”這位負責人稱,今年要推進大氣標準一體化,涉VOCs重點行業加嚴排放控制,在長三角區域探索港口實施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區的可行性。建立區域執法互督互學長效工作機制,在內河船舶、柴油貨車方面嘗試開展區域聯動執法,探索搭建移動源監管數據互聯互通平臺。
河北立法防治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油路車”統籌防治尾氣污染
《河北省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根據《條例》規定,河北省將統籌油、路、車治理,推進油氣質量升級,加強燃料及附屬品管理,實施油氣回收治理;推進智慧交通、綠色交通建設,優化道路設置和運輸結構;建立健全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監管機制,推廣新能源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應用。填補空白,為依法防治尾氣污染提供依據。
據了解,河北省機動車保有量和過境車數量居高不下,全省機動車保有量達1687.6萬輛,境內每年在途重型柴油貨車約1.3億輛(次)。根據各地源解析數據,機動車排放占當地污染源比例為15%-32%,已成為大氣污染物重要來源,亟須通過立法推動防治工作。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機動車處處長張偉介紹說,“《條例》強化了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有關生產銷售、注冊登記、使用管理、檢驗維修、強制報廢等環節的全過程管控,規范了污染控制裝置、車載診斷系統和遠程排放管理車載終端的安裝使用,規定了排放檢驗、監督抽測等措施,細化了對排放檢驗機構和維修單位的要求,尤其是創新了重點用車單位監管制度,體現了源頭預防、過程控制、綜合治理理念,為提升移動源環境管理水平、降低移動源污染物排放、堅決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記者從河北省生態環境廳了解到,推進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尾氣污染治理,2019年,河北省先后出臺了《重型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關于加快推進重型柴油貨車污染防治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對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實行限制使用和有序淘汰、安裝尾氣凈化裝置、繞行限行等措施,加強常態化路檢路查和重點用車單位入戶排查,查處超標排放車輛4.93萬輛;大力推進公轉鐵,建成投運14個公轉鐵項目,完成地方鐵路貨運量4.82億噸,同比增長11.9%。
協同立法,立足河北推進京津冀聯防聯控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是京津冀協同立法項目,這也是全國首部區域協同統一對有關污染防治作出全面規定的區域性立法。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周英介紹,立法過程中三省市堅持互利共贏,先后召開11次會議,反復就相關問題進行協商。經過共同努力,最終在《條例》題目、框架結構、監管措施、行政處罰、出臺時間等方面達成一致,京津冀協同立法取得重大成果。
《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河北省與北京市、天津市建立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聯合防治協調機制,按照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監測、統一防治措施要求開展聯合防治,落實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
針對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管理中存在的流動性強、跨區域管理難等問題,《條例》創新建立登記制度、信息共享機制。《條例》規定,河北省與北京市、天津市共同施行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登記管理制度,建立和使用統一登記管理系統。探索建立新車抽檢抽查協同機制,可以協同對新生產、銷售的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大氣污染物排放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立足河北實際,《條例》提出,各地政府可根據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并及時公布。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內,鼓勵優先使用節能環保型、新能源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同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制定重型柴油車繞行方案,劃定繞行路線,并向社會公布。
此外,《條例》還明確提出,河北將逐步淘汰高排放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對強制性報廢做了明確規定。《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在用機動車定期檢驗不合格或者監督抽測不合格應當及時維修,并按照要求進行復檢。在用機動車經維修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術后,大氣污染物排放仍不符合國家在用機動車排放標準的,應當強制報廢。
多措并舉,落實最嚴要求設置法律責任用最嚴格制度和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是《條例》的又一亮點。條例第五章法律責任部分共涉及13條罰則。重型柴油車是機動車污染物排放的大戶,《條例》“重典”懲治重型柴油車超標排放問題。比如,重點用車單位注冊車輛二十輛以上,在一個自然年內經排放檢驗不合格車輛數量超過注冊車輛數量百分之十的,最高可處5萬元罰款;同一輛車因不符合排放標準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受到罰款處罰5次以上的,最高可處5萬元罰款。針對排放檢驗機構出具虛假排放檢驗報告的,將沒收非法所得,并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取消其檢驗資格。
除了處罰措施之外,《條例》還引入了約談、列入黑名單等措施。針對重點用車單位未按規定建立重型柴油車污染防治責任制度和環保達標保障體系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約談單位主要負責人,約談情況向社會公開;逾期不改正的,將其列入生態環境信用黑名單。
實施聯合懲戒。《條例》第五十條規定,生態環境、市場監督管理、公安、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應當將排放檢驗機構、維修單位的相關違法行為以及行政處罰結果,納入社會信用信息平臺,依法實施聯合懲戒。
“《條例》的出臺,為河北省依法防治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尾氣污染提供了依據。《條例》將京津冀三省市大氣污染聯防聯治納入法治化軌道,為執法部門破解監管難等問題提供了法律保障。”張偉表示。
河北沿海區域全面推行灣長制——設立省、市、縣(市、區)、基層四級灣長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近日印發通知,在秦皇島市試點開展灣長制的基礎上,在全省沿海區域全面推行灣長制,逐級壓實地方政府海洋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構建陸海統籌、河海兼顧、上下聯動、協同共治的治理新模式,全面改善海洋生態環境質量、維護海洋生態安全。
通知就灣長設置、組織體系、職責任務和獎懲問責進行了明確。全省設置省、市、縣(市、區)、基層四級灣長。其中,省政府主管生態環境的副省長任省級灣長。秦皇島、唐山、滄州市市長擔任市級總灣長,市政府分管生態環保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市級副總灣長,市級灣長由該市其他副市級領導擔任,市級以下灣長依據實際情況設置。
為確保各級灣長順利開展工作,通知要求,省、市、縣(市、區)建立灣長制辦公室,鄉鎮(街道)或沿灣有關單位明確負責相關工作的機構。省灣長制辦公室設在省生態環境廳,負責執行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解決、督導檢查灣長制工作落實,根據工作需要召開主任會議通報全省灣長制工作情況。市級及以下灣長制辦公室負責制定綜合治理舉措,建立灣長責任清單,協調成員單位落實責任,推進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與管理工作。
在灣長職責上,通知提出,各市要以海岸線劃定各級灣長管理范圍及職責,縣區級灣長劃定責任區,基層灣長劃定責任段,責任區、責任段之間無縫銜接,責任段內有充足的灣管員(護灘員、責任人),做到每一寸海灣(灘)都有人負責。各級灣長是相應海灣生態環境保護與管理的直接責任人,采取基層灣長駐守、縣域灣長巡視、市級灣長檢查督導的工作機制。各市灣長制辦公室要健全灣長巡灣、灣長河長聯席會議等制度,其中市總灣長、副總灣長每半年巡灣不少于一次,市級灣長每季度巡灣不少于一次。
確保灣長制各項舉措落地落實,通知還明確提出要建立灣長制考核問責與獎懲制度,考核結果作為黨政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積極探索開展同級灣長橫向監督機制,強化區域聯動。把推行灣長制工作作為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重要內容,嚴肅督政問效。強化資金保障,鼓勵引導社會各界資金投入海灣治理與保護,推動海洋生態環境持續好轉,實現清潔渤海、健康渤海、安全渤海的戰略目標。
鹽城明確今年生態環保工作重點——PM2.5年均濃度計劃達38微克/立方米
江蘇省鹽城市生態環境局近日明確今年生態環保工作重點,PM2.5年均濃度目標計劃達到38微克/立方米、優良天數比例達80%,入海河流斷面預計全面消除劣Ⅴ類,重點水功能區計劃達標率為82%。
鹽城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環境攻堅重點聚焦在“五個方面”:力爭在上半年完成中央生態環保督察交辦問題市級銷號工作,按時序完成48個省級生態環保督察交辦問題整改工作;對部、省、市交辦的突出環境問題和重點環境信訪問題,各地負責人要親自抓整改;解決好化工園區、自然保護區等重點區域的突出問題,積極做好“綠盾2020”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迎查工作;持續不斷針對“氣、水、土、廢、亂”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環境執法專項行動;按照“錄入、交辦、督查、通報、再督查、再通報、線索移交”七步工作法要求,做好污染防治綜合監管平臺受理交辦工作。
深圳發布污染防治攻堅一號令勇當可持續發展先鋒
深圳市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日前簽署發布了《關于全市決戰決勝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命令》(以下簡稱《命令》),扛起可持續發展先鋒的責任使命,攻堅五大目標任務,大力推進環境治理體系現代化,在決戰決勝污染防治攻堅戰中跑出“加速度”。緊盯目標任務,扛起先鋒使命全力沖刺過去一年,深圳市水環境實現歷史性轉折,159個黑臭水體、1467個小微黑臭水體已全部實現不黑不臭;茅洲河、深圳河等五大河流考核斷面水質全部達到或優于地表水Ⅴ類標準;PM2.5年均濃度降至24微克/立方米,達到世界衛生組織第二階段標準;固體廢物處理處置能力缺口逐步補齊。生態環境持續改善的同時,深圳市也面臨著更高的目標要求。《命令》提到,中央要求深圳打造“可持續發展先鋒”,率先打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典范;廣東省委、省政府下達深圳2020年污染防治攻堅戰主要目標是:空氣質量指數達標率達到96%以上,PM2.5年均濃度不高于25微克/立方米,地表水考核斷面優良比例達到28.6%以上,全面消除劣Ⅴ類水體。《命令》強調,全市上下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扛起打好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政治責任。要將污染防治攻堅戰任務完成情況納入生態文明建設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對提前完成目標要求的進行正向激勵,對未完成目標要求的進行約談、通報,按規定嚴肅問責。聚焦五大任務,持續攻堅克難補短板《命令》提到,深圳市將從開展“水污染治理成效鞏固管理提升年”工作、深入實施“深圳藍”可持續行動等五大方面決戰決勝污染防治攻堅戰。在開展“水污染治理成效鞏固管理提升年”工作方面,深圳將推動治水從“治污”向“提質”邁進,水環境從旱季達標向旱季雨季全天候達標轉變,推進“正本清源”改造、雨污分流管網等“十個全覆蓋”,實現“長制久清”。2020年,五大干流考核斷面及74條一級支流、42條入海河流水質要達到地表水Ⅴ類及以上,26條入庫河流水質達到地表水Ⅳ類。重點完成一輪90%以上市政管網修復改造,消除管網覆蓋空白區;續建及新開工建設10座水質凈化廠,著力提升水質凈化廠進水的BOD濃度;全面消除159個水體的暗涵、支流汊流“總口”,加快取消雨污分流管網系統和末端截流系統串接點的截污設施,推進清污分離。全面推行排水管理進小區,完成涉水面源排查整治,五大干流主要一級支流實施常態化生態補水。對159個水體、1467個小微水體實施日常巡查,嚴防返黑返臭。開工建設240公里碧道,建成“一區一示范”生態美麗河湖。在深入實施“深圳藍”可持續行動方面,深圳市將著重解決臭氧污染問題,開展臭氧污染防控技術攻關,狠抓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等前體物協同減排。同時,落實工地揚塵“7個100%”措施,開展裸露土地“清零行動”,嚴禁垃圾等廢棄物露天焚燒。2020年,全市空氣質量指數達標率達到96%,PM2.5年均濃度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以內,各區臭氧濃度控制在125微克/立方米以內。在加快“無廢城市”建設方面,深圳市將積極推廣綠色生產生活方式,構建具有深圳特色的固體廢物管理制度、市場、技術、監管體系。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實現原生垃圾趨零填埋。發展綠色快遞,構建動力電池逆向回收體系,打造一批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供應鏈等。在打好凈土保衛戰方面,深圳將構建全市土壤環境質量“一張圖”,開展重點區域土壤污染風險專項調查評估,發布全國首部土壤背景值地方標準,將土壤環境質量要求納入城市更新、土地整備、入庫儲備及余泥渣土轉運處置過程監管程序。同時,持續更新污染地塊名錄和土壤污染重點監管企業名錄,完成農用地質量類別劃分等。在開展“利劍四號”等專項執法行動方面,深圳將厲行鐵腕治污,突出交叉執法、聯合執法和科技執法,強化“兩法銜接”,保持對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打擊態勢。此外,嚴格加強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醫療機構及設施、醫療廢物、醫療廢水處理處置的環境監管,嚴厲打擊固體廢物非法轉移行為,加強建筑施工噪聲監管執法等。突出四大方面,推進環境治理體系現代化為實現污染防治攻堅戰各項目標任務,釋放可持續發展綠色之城的魅力,深圳先行示范,圍繞“突出精準治污、突出科學治污、突出依法治污、突出共治共享”四大方面,大力推進環境治理體系現代化。突出精準治污。聚焦攻堅目標,盯緊臭氧、氨氮、總磷等重點因子,冬春季細顆粒物及夏秋季臭氧污染防治、雨季污水溢流等重點環節,茅洲河共和村、龍崗河西湖村斷面等重點流域,精準施策、靶向治療,集中優勢力量重點攻堅,務求必克。強化政策統籌,實行差別化管控,避免處置措施簡單粗暴,堅決防止平時不作為、急時“一刀切”。突出科學治污。遵循治污規律,發揮科技力量,提高治污攻堅科學性、有效性。開展臭氧等“卡脖子”問題技術攻關,加快生態環境監測監管智慧平臺建設等。突出依法治污。堅持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健全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完善環境信用評價和修復制度,穩步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等。突出共治共享。強化信息公開和社會監督,定期公開污染防治攻堅戰進展和成效。加強宣傳報道,鼓勵公眾參與,形成決戰決勝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強大合力和良好氛圍。《命令》強調,各區、新區、各有關部門要以決戰決勝的信心和決心,堅決打好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為高質量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打造“可持續發展先鋒”奠定堅實基礎。
邢臺確保PM2.5排名退出“后十位”
河北省邢臺市近日召開第七次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專題工作會議,邢臺市委書記錢三雄在會上指出,邢臺大氣污染治理基礎差、底子薄、欠賬多、難度大,必須以更高的標準嚴格落實責任,堅決打贏大氣污染治理攻堅戰,確保如期實現PM2.5排名退出“全國倒數十名”的目標。
錢三雄強調,要做準、做實、做深多方面工作:加快推進綜合治理,進一步明確分管領導任務、責任單位目標和完成時限,綜合使用“期末考”和“單元測試”等考核機制,對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務的責任主體,堅決追責問責;突出重點企業、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環節,堅持“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堅決防止“一刀切”,同步抓好省環保督查組反饋的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工作。
錢三雄提出,要更加精準地協調好環境治理與發展工作,根據企業污染排放情況,分類施策;認真測算全市大氣環境總容量,科學分配削減排放量指標,探索建立市場化交易機制,為“一高兩低”企業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此外,錢三雄還提出,要加強輿論引導,廣泛發動人民群眾參與大氣污染治理及監督監管,進一步凝聚起打贏大氣污染治理攻堅戰的強大合力。
鄭州著力提高精準化數字化治污水平——以智能防控為主要手段推進“一網管控”
近日,河南省鄭州市召開2020年污染防治攻堅戰動員視頻會。會議動員全市上下進一步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河南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上來,堅持一手抓防控、一手抓發展,實施系統化治理,加強精準化管控,堅決打好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為加快建設具有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鮮明特征的國家中心城市筑牢環境支撐。鄭州市委書記徐立毅出席會議并講話。鄭州市市長王新偉主持會議。
會議通報了2019年全市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堅工作考核情況,總結了全市2019年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并安排部署今年工作。
徐立毅強調,要堅定目標,堅持標準不降、力度不減,并進一步創新方法、提升水平,爭取污染防治工作實現質的飛躍。要著力提高系統化治理水平,持續深化“三調整一加強一整治”,加快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調整,加強生態屏障建設,加大城鄉接合部綜合整治力度。要著力提高精準化治理水平,以“工地不停工、企業分類管、指標降下來、空氣好起來”為目標,研究精準管控措施,做到精準到點、精準施策、精準服務。要著力提高數字化治理水平,把數字技術充分運用到生態環境治理上來,推動形成以智能防控為主要手段的可靠、穩定、常態化的生態環境管控體系,在推進“一網管控”上取得明顯成效。要高度重視水和土壤污染治理工作,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提高中水循環利用率,全力推進污水處理設施、垃圾中轉站等基礎設施建設,盡快實現城鄉垃圾分類全覆蓋。
會議印發了鄭州市2020年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以及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7個專項行動方案等文件。
內容來源:《中國環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