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一刀切”與“突擊戰”值得反思
更新時間: 點擊:13207 所屬欄目:行業動態 Update Time: Hits:13207 Belong Column:Dynamic最近一個時期,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認真履職,對不少地方形成高壓態勢,其所到或將到的地方各級領導皆感到壓力,有的地方甚至宣稱“全面進入中央環保督察臨戰狀態”。
若能夠以迎檢促整改落實,建構環境保護常規新秩序,那么,這未嘗不是好事。然而,只是為了“確保中央環保督察迎檢工作‘零失誤’”,采取限時整改甚至立即關停等一系列“立竿見影”的環保措施,這種“環保突擊戰”或稱“環保風暴”是值得深刻反思的。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把生態文明建設擺到了更加重要的戰略地位,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戰略部署,積極推進環境保護領域的法治建設,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環境權益和環境公共利益,保障國家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安全,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和法律支持。
然而,在某些地方,企業的環境治理法定義務和責任被忽略,政府及其部門的環境治理監管責任沒有得到落實,以至于環境污染形勢嚴峻。在這種背景下,為“迎戰”中央環保督察組的督察,只能緊急對企業“出戰”,采取“一刀切”式的限期整改或者關停措施。即便是限期整改,由于期限極短,根本違背事物的規律性,故而也無法期待整改的效果,在企業無法按時達標的情況下,便轉換為強制關停。
或許,采取這些措施都屬于政府及其部門依法應當履行的法定職責,但是,由于沒有形成常規的環境治理制度,沒有履行相應的法定程序,更不符合正當程序的價值追求,與建設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的要求相離甚遠。
于是,“環保風暴”淪為地方政府應付中央督察的“臨時抱佛腳”之舉,緊急整改或者關停則令許多企業苦不堪言,無法接受,積怨不少,有些則演變成政企嚴重對立的群體性事件。
環境問題是硬性問題,環境治理是利國利民的千秋大業,需要政府、企業、社會和每個人共同努力。要做好這項事業,關鍵是要完善環保整序計劃和環境保護法規范,明確對企業的環保基準要求,引導企業轉向環境親和型,指導企業該如何整改,采用哪種設備哪種技術怎么做才算合格、達標。對需要整改的,應當限定合理的期間;對需要停產停業的,應當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決定,并給予足夠的善后處理期間。
唯有做好規劃引導,才有利于企業養成乃至提高環保意識及守法合規意識,故而有利于企業的生存及發展,也有利于從根本上實現環境整序行政所追求的崇高目標。
環境整序行政的方法和手段非常廣泛多樣,并不是說不可用突擊進行“環境治理”這種手段。若是在充分進行了環境法制宣傳,基于環境整序行政計劃進行引導,給企業和個人更多自我謀劃、自我改進或者改善的機會,明確告知企業其所應履行的義務和承擔的責任,并依法作出環境治理的決定命令,充分履行了送達、告知、聽取陳述和申辯,必要時舉行聽證會、督促履行等程序的情況下,對那些依然“負隅頑抗”、不履行其應當履行的法定義務的嚴重污染企業,采取突擊檢查、責令整改甚至停產停業等措施,不僅是可以的,而且是應當的,是法治行政原理的內在要求,也有實定法規范提供支持。可以說,進行非常規性突擊檢查,是常規性檢查的補充,也是行政檢查實效性的必要保障。
當然,要采取“關停”企業的措施,則需要履行相應的法定程序。行政處罰法明確規定,作出責令停產停業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履行告知聽證等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便予以“立即關停”;面對“在這里經營了數十年,憑什么今天就不合格了”的質問,又不予以充分的理由說明,只是簡單粗暴地強調:“我說不合格就不合格,能給你找出一百個不合格的理由!”這種做法備受爭議,難以得到企業人的理解和支持,也不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如何從根本上解決好這個問題,將繼續考驗各地方政府的治理智慧和能力。